信息公开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本单位网站(http://www.hubdzj.gov.cn/)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门户网站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答复
本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本单位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若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的,本单位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提供信息
若本单位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如需收费,本单位将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申请个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确有其他经济困难情形的,经核实后可以考虑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