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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发布时间:2007-08-15信息来源:十堰市地震局 作者:孙延奇浏览次数:

十堰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杞居发、庞金凤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提案》。

市委市政府在《十堰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2006-2010)》和移民、扶贫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对居住在库区滑坡和高山、远山的贫困户,投入专项补助资金,帮助他们迁移建房,转移到安全地带。7月25日,市直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下发"关于引导帮助联系村农民实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十新农队文[2007]2号文件)。要求市直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对驻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要广泛开展宣传,认真做好村庄建设规划,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联系村实际,依据建设、规划、地震安全技术要求,引导农民在新建、改建民居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抗震、抗灾措施,组织农村工匠学习防震抗灾建设,提高农村住房安全等级,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取得成效。

十堰市地震局 孙延奇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