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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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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宣传贯彻《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
发布时间:2011-12-31信息来源:蕲春县地震局作者:浏览次数:

《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已于12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条例》精神,12月26日,蕲春县组织召开了学习宣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剑同志出席并发表讲话。

王主任要求地震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着力推进《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县地震局通过对《条例》的学习研究,将重点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地震监测预报体系、灾害预防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四个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