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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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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地震局宣传贯彻《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
发布时间:2011-12-30信息来源:竹溪县地震局作者:陶艳红浏览次数:

新修定的《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于2011年12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条例》),为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竹溪县地震局全方位、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印发《条例》千余份,送达到相关主要领导手中,并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就《条例》的相关内容开展讨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打好基础;二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在社区开展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画册、现场疑问解答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地震知识,宣传《条例》精神;三是利用《今日竹溪》、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宣传车深入周边乡镇开展宣传。四是根据《条例》精神,结合竹溪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意见,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竹溪县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