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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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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两项法规制度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15 00:00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处作者:卢翊鸥

近日,中央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制度,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和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橱窗,制作了宣传专刊。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中央印发两项法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反腐倡廉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两项法规在以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细化了报告程序,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更加全面、更具有针对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有关事项,接受党组织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