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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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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咸宁市执行《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情况开展专项调研
发布时间:2014-08-22信息来源:震害防御处作者:褚鑫杰浏览次数:

2014年8月19至22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省地震局对咸宁市执行《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朱忠华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张继年副主任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熊寿春秘书长,省地震局姚运生局长、秦小军副局长等率领调研组到湖北中震集团核电和高铁预警系统研发基地、咸宁市行政审批中心抗震设防审批窗口、咸宁市华彬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通山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听取了咸宁市政府和通山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情况汇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学娟,咸宁市政府副市长蔡光兴,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班福,以及咸宁市地震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编办政务服务中心和通山县地震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执行情况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咸宁市政府、通山县政府在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工作成绩,认为市县2级政府依据《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较好地开展了辖区内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农居地震安全推进工作、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以及地震应急工作,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得到强化,财政投入有所加强。

调研组同时也指出,防震减灾工作是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安全发展的基础条件,《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咸宁市和通山县在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农居地震安全推进、地震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要进一步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防震减灾工作能力和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咸宁市、通山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分析了近几年的防震减灾工作,明确了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